舞台的功能定位是:以召开各类会议为主,并能兼作综合性文艺表演以及电视录像转播使用.
舞台灯具配置,以口为界,分台口外和台口内两大部分.台口外一般分面光、耳光、包箱(楼座)、远距离追光室.
1. 面光
根据剧场舞台的规模,有设一道面光,二道面光,甚至三道面光的.面光灯的配置应根据远近距离的不同,配置不同集距的聚光灯、成像灯、其功率应在2KW以上.星东道面光离台口较近,也可以加配一些2KW的罗纹灯、回光灯.一道面光及二道面光上在左、中、右位置应加配置焦距适合的,功率适合的追光灯具,可以由追光人员自行单独控制其明亮度及换色等.
2. 耳光
在台口左右两侧对称设置,根据剧场舞台的规模,每侧耳光可设一道或二道,配置灯具,以聚光灯为主,可以少量配置成像灯、罗纹灯、因为耳光*观众厅侧墙很近,使用罗纹灯时,漫射光常常将近处墙壁照得很亮,影响一些场景的气氛,所以宜少用为佳.左右每道耳光中应各设置追光灯一套供追光人员任意控制作用.
3. 脚光
一般在台口外乐池边,设脚光糟,内置四色散光条灯,分色控制,其长度略小于台口宽度.
4. 远距离追光室
一般在观众厅后侧左右各设一间,内配置气体放电灯如氙灯,一切控制由追光人员操作,如不能设专用追光室,则往往在楼座左右两侧后区设追光灯位.
5. 包厢(楼座)光
则根据剧场情况可以在包厢(楼座)左、中、右处,设置灯位配置聚光灯若干个,如条件不许可,也可以不设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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